



什么是著作版權?著作版權又稱《版權登記》
1、版權又稱為著作權,根據自愿原則,對下列作品進行著作權登記:軟件著作權;文字作品;口述作品;音樂、戲劇、曲藝、舞蹈、雜技藝術作品;美術、建筑作品;攝影作品;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;工程設計圖、產品設計圖、地圖、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。 此外還受理其他與著作權有關事項的登記;各類作品(計算機軟件除外)授權事項登記;錄音、錄像制品登記;其他與著作權有關的受國家版權局的指定,中心進行的登記等。
2、 出版境外音像制品合同登記:
受國家版權局的委托,音像出版單位出版境外音像制品,包括以錄音帶、錄像帶、激光唱盤、激光視盤及其他音像制品形式的出版合同,報中心認證登記。
3、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。
4、提供與各項登記有關的服務;
提供與各項登記有關的咨詢服務;代為起草與各項登記有關的文書,聯系與登記有關的事務等。
著作權登記收費項目已經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,中心按照《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著作權自愿登記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》規定收費。
著作權登記分為那些類別:
版權登記涉及著作權法第三條所列的作品:
1、文字作品;
2、口述作品;
3、美術攝影作品;
4、影視作品;
5、音樂作品;
6、錄像作品;
7、工程和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等。
版權登記還包括以下列形式:
1、創作的文學、藝術;
2、自然科學;
3、社會科學;
4、工程技術等作品。
著作權登記流程
提交作品——版權委托書——提交(營業執照復印件、身份證復印件)——交費——受理——審查——證書(三十個工作日 )
著作權登記所需材料
1、申請作品登記應當提交的文件包括:身份證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權利歸屬的證明(如:封面及版權頁的復印件、部分手稿的復印件及照片、樣本等)。
2、其他著作權人還應出示表明著作權人身份的證明(如繼承人應出示繼承人身份證明;委托作品的委托人應出示委托合同)。
3、專有權所有人應出示其享有專有權的合同。
具體來說包括以下內容:
1.作品登記表(一式兩份)
2.作品登記申請書
3.版權代理委托書
4.權利保證書
5.作品創作說明書
6.公司法人需提交材料:
營業執照復印件(A4);
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(A4);
非法人單位:身份證復印件(A4);
登記作品復印件、權利歸屬證明(或協議書);
美術作品登記應提交155*115(mm)作品復印件一式二份;
計算機軟件登記材料;
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;
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轉讓、專有許可合同登記申請表;
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變更或補充登記申請表。